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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站在门前,踌躇不前。

归乡,对我而言,这个词总带了几丝莫名的意味。自十九岁那年离开中国,我就将根扎在了异乡,异国成了我国。二十余年来,我在隔海的这边,不曾关心旧地的故事,愈关心,愈难过好自己的生活,不必多添烦忧了。

如今父母皆亡故,丈夫帮着料理了后事,此后又一头扎进了报社的工作。前两天,淑敏问我,要不要回乡探望一眼。即使爸爸妈妈不说,我也知道他们定是思乡的,几十年长大的土地,那份对乡土人情的怀恋,一定是无比浓烈的。于情于理,我都该替他们回去看看。

我在那片土地上长了十余年,石板街,西洋灯,旧画廊,老相馆,好像都不怎么怀念,说到底,我只是想着那一方戏台子,久思必定成疾,这点我是晓得的。二十余年,那方翠色的老玉,一直压在我箱底,我心头,早化为了一个疙瘩,盘桓在我心上,成了难医的顽疾。

下了船我便去原先的旧宅子,原先的香樟树不知怎么,居然拦腰斩了一半,几枝新枝从半腰上稀疏生出,迎着风俏生生立着。我向新主人讲明了来意,匆匆挖了两抔黄土,装在定制的木盒子里,准备带回去。

第二件事,便是向大使馆打听了她的消息。大使馆的先生很客气,替我废了许多心思,讨来了一两句简短的消息,得知她熬过了那段时间,现下在这音乐厅教书。曾经她打趣时,曾唤我楚先生,让我未来教书不要太严苛,如今她倒也成了先生。

我站在门前,踌躇不前。

我们是几十年前未证名的恋人,是因着时局动荡分开的恋人,几十年后,我还惦念着她,只是我早已分不清是怀恋她本人,还是怀恋我十几岁时爱上的那个她。如今她又记得我吗,她是何种模样,她嫁人了吗。

我知道想这些都是无用之举,是在掩盖我的怯弱。如今我早已嫁人,有了丈夫孩子,她那么难,有丈夫孩子也不奇怪。

说来也奇怪,我对她印象最深的,居然不是她年轻的脸庞,而是她那次替我出席毕业典礼,穿着那件水蓝色镶边旗袍,绾起长发后那一抹雪白修长的颈子,一些碎发散在后面,却衬得她皮肤更加雪白。

我手心淌着汗,捏着那块玉。玉是她赠我的,是自小跟着她的那块残玉,上面只刻着个“绾”字,以是她便以“绾”作名了。我还记得那天我把平安扣塞她手里,然后自己一个人边擦泪边走出小梨园的门,抽抽噎噎的,以为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。可后来她却把玉赠我,叫我拿着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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